物业管理人员指对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极其附属设备与配套设施进行经营性管理并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多方面、综合有偿服务的人员。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营销从业人员就业、上岗的有效凭证。
开考级别:四级、三级、二级(即员级、助理、师级)
考试时间:每年5月、11月(具体时间以劳动部公布为准)
培训师资:大学教授、物业管理师考试题库编写组成员、物业管理专家、阅卷组专家
考试证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电子注册,网上查询